违法串通投标12个工程项目 儋州一男子获刑七个月

[娱乐] 时间:2024-04-30 02:23: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75次

原标题:违法串通投标12个工程项目 儋州一男子获刑七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违法南海网、串通程项南国都市报4月6日消息 (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郝财源)为严厉打击损害市场秩序的投标行为,近日,个工个月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袁某涉嫌串通投标罪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儋

2018年,州男被告人袁某为顺利承接海南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海南某景区的获刑工程,企图挂靠有投标资质的违法公司进行串通投标。袁某找到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某某商议,串通程项袁某挂靠该公司作为主竞公司投标,投标由该公司出面寻找其他公司陪标,个工个月再通过围标的目儋手段确保中标。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到项目工程款后抽取其中的州男1%至1.5%作为报酬转账给袁某。其他公司的获刑陪标费用由袁某支付,每家公司支付人民币1500至2000元不等。违法此外,邱某某等人又帮助袁某联系其他四家建筑公司作为主竞公司,以及其他多个公司作为陪标公司,通过围标确保主竞公司中标。主竞公司收到项目工程款后,从工程款的1%至1.5%中抽取20%作为介绍费分给邱某某的公司,再抽取另外80%作为主竞公司的报酬转账给袁某,用于支付其他公司1500至2000元的陪标费用。现查明,袁某通过上述方式中标海南某景区的12个工程项目,中标金额合计2893余万元。

儋州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袁某通过挂靠公司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中标金额合计人民币2893余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应当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袁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儋州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部采纳儋州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依法作出判决。(李绍远 郝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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