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抖音、微信读书两款app均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百科] 时间:2024-04-27 18:04: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58次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抖音、北京微信读书两款App均侵害用户个人信息

  7月30日,互联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网法微信认定抖音、院审用户微信读书两款App均有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宣判信息情形。两案也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抖音读书体现民法典保护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两款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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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凌某某诉抖音案中,侵害原告凌某某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个人情况下,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登录抖音App后,北京被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互联人”,其中包括多年未联系的网法微信同学、朋友。院审用户凌某某认为抖音App非法获取其个人信息及隐私构成侵权,宣判信息将抖音App的抖音读书运营者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视界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就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抖音App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对凌某某的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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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凌某某的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地理位置属于个人信息,被告在未征得凌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并存储凌某某的上述个人信息,构成侵权。凌某某的上述信息不具有私密性,同时,微播视界公司推荐有限的“可能认识的人”,不构成对凌某某生活安宁的侵扰,不存在侵害凌某某隐私权的行为。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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