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 母亲持有香港身份证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百科] 时间:2024-04-30 15:11: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60次

  男子办理房屋过户,房产被要求证明“我妈是过户我妈”此事是不是实属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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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两天,广州荔湾的被求徐先生准备办房屋过户手续,结果就被要求证明“我是证明证办我”、“我妈是妈妈母亲我妈”,

  徐先生说,香港续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六七十年楼龄的身份房产,自己和母亲成为权属人各占二分之一份额。理过2月25日,户手徐先生准备好各种所需资料和母亲一起去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准备把自己的过户份额过户给妈妈,结果,被求工作人员却告诉徐先生他们要求证明“我妈是证明证办我妈”,人都去了,妈妈母亲证件材料都都对得上,香港续为何还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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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徐先生母亲李女士持有香港身份证,所以工作人员建议进行非直系亲属关系过户,不然要去公安局开所谓的“母子关系”证明。

  无权评判这项要求指的是什么?

  在徐先生去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实的时候,情况突然发生了反转。一位自称审核人员告诉徐先生:“现在可以办理手续了”,面对徐先生的质疑,另一位审核人员曾先生说,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户籍注销证明,“但没有的话,影响也不大”,并且就此事向徐先生道歉。(综合媒体报道)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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