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时尚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 正文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

[时尚] 时间:2024-04-30 00:33: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56次

  本报记者 刘 乐 黄 岩

  编者按

  代表委员是监督接受监督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既是监督接受监督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监督接受监督检察机关的法治责任。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监督接受监督2018年以来,监督接受监督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检相关部署要求,监督接受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监督接受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意识,监督接受监督坚持把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检察整体工作有机融合、监督接受监督一体推进,监督接受监督不断完善联络工作机制、监督接受监督丰富联络工作载体、监督接受监督拓展联络渠道、监督接受监督创新联络方式,监督接受监督联络工作的监督接受监督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让公平正义可“围观”、受评价、更可感,为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数据是最有力的证明。五年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全省两会的赞成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其中,2021年度的赞成率达99.24%。

  “公开听证架起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非常荣幸多次受邀参加检察机关召开的检察公开听证会,每次都会提前收到邀请通知和相关的案件材料,让我有充足的时间了解基本案情。在听证会上,还给予我们充分的提问权和独立的评议权,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建议。”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丹东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所长王作英说。

  “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等专项监督活动,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扎实推动检察工作更精准对接发展所需、民心所向。”省人大代表,锦州万得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王仲青表示。

  ……

  让代表委员深入了解、监督、参与检察工作,是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宪法和法律责任的应有之义,也是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具体体现。近日,记者深入采访了省检察院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各承办部门和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探寻五年来辽宁检察在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方面的有力探索与积极实践。

  完善联络机制

  在接受监督中增添工作动能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群众中来,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活跃在社会各条战线,代表着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仅是检察机关执法司法活动和队伍建设的监督者,而且是检察改革、发展的有力推动者和支持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是政治责任,也是法治责任。”省检察院党组达成共识。

  扎实有序推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离不开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为搭建起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四梁八柱”,省检察院不断完善联络机制,构建了全局谋划、部门参与、整体推进的联络工作组织体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院领导与省人大代表直接联系工作的意见》,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组织领导。

  同时,按照“分层级+全覆盖”原则,全面推行院领导与人大代表直接联系工作制度,确保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厅级检察员以及全部中层干部均担任联络员,全面夯实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专门机构或专人组织协调、其他内设机构共同落实的工作责任。2021年,省检察院还根据最高检相关规定,结合全省检察工作实际,制发了《辽宁省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办法》,进一步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为向人大代表提供更优质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好的制度离不开有力落实。”对于如何提升办理工作质效,省检察院联络办负责人进一步介绍,我们坚持把主动汇报工作作为联络的重要途径,形成了全面工作定期报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代表关注问题随时报告等机制,特别是建立了重大事项专报制度,及时把检察机关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通报给代表,并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议案作为服务的重要内容,明确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限定办理期限,确保快速办理、妥善答复。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切实增强全省检察机关联络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实效性,省检察院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纳入省院机关及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工作实绩考核体系,把接待代表委员监督工作、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十种方式等作为对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引导、激励、调动、促进作用,切实将联络工作落地落实。

  改进联络方式

  在深化互动中增强实践体验

  “检察机关能主动走进我们企业,以党建活动为桥梁,为我们上门普法、排忧解难,我们倍感温暖,不仅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守法经营的固有理念,更增强了我们日后搏击市场的强大信心。”省人大代表,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广文连连感叹。

  架好连心桥,法治助“企”航。2022年5月31日,省检察院办公室、第四检察部、第六检察部三部门党支部党员联合走进沈阳富创公司,与企业共同开展普法宣传、代表联络、党建座谈为一体的主题党日活动。

  不断改进联络方式,在深化互动中增强实践体验。五年来,省检察院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全方位多渠道加强联络沟通,注重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更具个性化的联络服务,探索符合代表委员职业特征和关注重点的联络活动,让代表委员在活动中收获更多荣誉感、获得感,赢得代表委员的支持与理解。

  省检察院要求,每名人大代表联络员每年对所负责的省人大代表进行走访联系至少两次以上,主动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通过发布通报、组织抽查、填写问卷调查等方式,督促联络员切实担负好联络工作责任。

  为切实找准检察工作薄弱环节,省检察院党组坚持每年扎实筹划、周密部署,院领导班子带领联络员对人大代表分片集中走访工作。通过组织座谈、登门拜访等形式,倾听代表心声,真诚邀请代表们对检察工作“把脉问诊”,推动检察工作“直面监督”。五年来,省检察院共走访人大代表3000余人次,办理走访中收集代表转交案件30余件。

  “代表委员来自各行各业和不同领域,关心的国计民生问题、社会法治问题不尽相同。比如企业界、科技界代表委员更关心营商环境、产权保护、保障科技创新,医药卫生界代表委员更关注惩治涉医犯罪、促进平安医院建设等。因而,在联络沟通时,不能一个思路、一个模板套用下来,要努力在‘精’和‘细’上下功夫。”省检察院办公室负责人介绍。

  细数五年来辽宁检察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方面的变化,三个“转变”亮点凸显:

  由“请进来”向“走出去”转变——

  更加注重常态化一线走访,院领导和联络员通过深入代表委员所在的企业、社区、部队、院校、村屯等,面对面实地了解情况,全面掌握代表委员关切问题、提出建议的原因背景和目标期待,有针对性地开展问计问需问策,共同研究办理措施,使联络的过程成为贴近群众、了解民情、惠及民生的过程。

  由听取评价到深度访谈的转变——

  更加注重系统梳理每一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根据不同代表委员的职业背景与其共同选定研讨题目,一道深入调研、开展深度访谈、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先后围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区域协作”“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课题与代表委员开展研讨和访谈,形成了良性互动、共促发展的生动局面。

  由争取支持到全面参与的转变——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注重选择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或案件评议、参与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不断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直观了解和实践体验,使监督更有效、支持更有力。

  2020年12月15日,省检察院首次就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组织公开听证,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省人大代表张薇、省政协委员何永昌等出席听证会并担任听证员。

  “检察机关组织公开听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诉讼权利,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有力措施,也是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促进矛盾化解的有效途径。”李宗胜在评议时说。

  像这样的活动,五年来,省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70余次。为给代表委员提供真诚、优质、高效的联络服务,省检察院坚持深化“检察联络+重大活动”,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列席检察机关重要会议,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工作调研、宣传普法等活动,让代表委员深度参与和体验检察工作,主动借力借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强化联络效果

  在吸纳转化中推动工作提升

  解决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问题和代表关注的问题是全省检察机关代表联系工作的重点,认真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议案、案件及省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件、转交的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是密切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依法行使职权的体现。

  “代表的建议、政协的提案是宝库”,秉持这一理念,省检察院坚持把办好代表委员建议作为推动完善检察决策、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一环,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破解难题的机会,带着责任办、带着感情办,将意见、提案办理工作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强化联络效果,努力在回应新期待中增进“三个自觉”、在回应新要求中补齐工作短板、在回应新关切中稳进落实提升,切实在吸纳转化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民营企业家需要的不是特殊的照顾,而是公平、公正和平等,为民营企业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就是平等的保护。”2020年10月23日,省委统战部、省检察院、省工商联联合组织召开“辽商·检察官面对面”沟通协商座谈会,围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民营企业家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目前,“辽商·检察官面对面”工作机制已延伸到市和县(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拓展,代表联络工作对检察干警的激励促进作用也充分显现。

  “座谈过程中,代表委员们所展现的宽阔胸怀和实干精神极大触动了与会检察官,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检察干警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省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表示。

  在推进联络工作中,省检察院坚持把代表委员的建议办理作为促进提升检察工作的重要契机、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认真吸收采纳建议中的合理化内容,在落实中推动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同时,认真汲取代表委员建议意见,通过制定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使代表委员建议切实转化为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实成果。

  “要切实解决辽宁检察机关‘案-件比’偏高问题,确保办案质效。”面对全国人大代表杨松提出的这一问题,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长亲自抓、负总责,全省检察机关一月一通报、两月一分析,找准影响“案-件比”的退补、延期等关键因素集中发力,辽宁检察机关“案-件比”呈逐渐下降态势。

  “自觉敞开大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积极落实,省检察院的举措切实让我感觉到了检察机关勇于接受监督的诚意,点赞!”杨松说。

  司法是否公正对营商环境至关重要,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始终高度关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问题:检察机关要多关心民营企业,对于一些涉及民企的案件,不能久拖不决,企业、市场以及交易活动都需要确定性。

  为切实将代表委员关切转化为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实成果,省检察院把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检察白皮书、营商环境司法行为负面清单等制度。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等7家单位制定《关于建立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的意见》,探索建立辽宁检察机关与行政主管机关对涉罪企业协作帮扶机制,通过对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协助涉罪企业建立起预防、发现和制止企业违法犯罪的内控机制。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模式,不断深化涉民企“挂案”排查清理工作,加强涉民企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让“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我就是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检察业务、融入司法服务。

  为做实省两会期间的联络工作,每逢省两会前夕,省检察院精心制定听会方案,准备听会材料。会议期间,认真组织院领导和机关干部到各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针对审议中代表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及时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带回研究后及时答复;对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涉及具体案件等问题的,及时交办并将交办情况反馈代表。尽最大努力做到答复意见和反馈交办情况“不过夜”,最大限度地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据介绍,为积极推进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答复与转化,每年省两会结束后,省检察院均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省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答复、采纳和落实工作。经梳理,2018年至2022年期间,分别收集代表意见建议48条、59条、82条、42条、91条,针对每年收集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制定分解方案,研究提出落实具体措施,实行责任分工,对意见建议予以逐条答复,并一对一邮寄。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释法说理和沟通交流,积极争取代表委员的参与、理解与支持,增强建议、提案和案件办理合力,赢得了代表委员的认可与满意。

  五年来,省检察院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转交(转送)案件78件,办理最高检交办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案件17件,见面率、办结率、反馈率及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做好建议的办理工作是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加强新时代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回应代表委员呼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