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湖南将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

[探索] 时间:2024-04-29 23:19: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3次

原标题:“环境有价、环境湖南好生害赔损害担责”: 湖南将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

2021年4月22日,损害实湖南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林在益阳沅江市廖叶湖公园奠基。担责度落这是将持境损湖南首例生态环境损害集中性替代修复案例,以公益林作为大气污染的续抓替代修复,造林费用由沅江市3家损害过大气环境的态环企业承担。(资料图)

3月23日,偿制记者从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环境湖南好生害赔今年,损害实湖南将继续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担责度落组织开展线索筛查,将持境损深入开展案例实践,续抓切实加强宣贯培训,态环多方面推进相关工作。偿制

完善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境湖南好生害赔已列入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2022年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在经过了试点、试行之后,目前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基本原则,以“赔偿到位、修复有效”为制度建设目标。案件线索筛查是实现这些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贾建旺介绍,今年,湖南将以市州为单位,以季度为时间周期,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为主要领域,通过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各项资源与环境专项行动、执法巡查发现的案件线索;信访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等7个渠道,定期组织对因单位或个人违法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线索开展筛查,形成案件线索清单。对符合索赔条件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开展损害赔偿,落实“应提尽提、应赔尽赔”要求。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89件,办结474件,涉及赔偿金额19131.39万元。修复地表水314.22万立方米,土壤修复45.48万立方米,固体废物清理9.77万吨。实现了全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案件启动全覆盖。(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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