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货车撞摩托车致1人死亡 交警:事故双方均无证驾驶

[焦点] 时间:2024-04-28 06:47: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90次

原标题:海口货车撞摩托车致1人死亡 交警:事故双方均无证驾驶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货车南海网、撞摩致人证驾南国都市报8月14日消息(记者王燕珍 实习生 曾婷婷)一辆轻型栏板货车与对向车道的托车摩托车相撞致对方当场死亡,8月14日,死亡事故双方驶海口公安交警公布此事故调查结果,交警均无经查货车司机吴某静的海口货车车辆逾期未年检且无证酒后驾驶,摩托车驾驶员梁某雄同样是撞摩致人证驾无证驾驶且车辆逾期未年检,交警最终认定吴某静承担事故的托车主要责任,梁某雄承担事故的死亡事故双方驶次要责任。

事故现场。交警均无海口交警提供图片

据介绍,海口货车2021年4月14日6时许,撞摩致人证驾一辆车牌号为琼CJ**30的托车轻型栏板货车正沿着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谭新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当他驾车行至田头村路段时因未按规定靠右侧通行与对向车道一辆车牌号为琼AH4**7的死亡事故双方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交警均无

经查,车牌号为琼CJ**30的轻型栏板货车状态为逾期未年检,该车驾驶人吴某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存在酒后(79mg/100ml)驾驶的行为。车牌号为琼AH4**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同样存在逾期未年检且未参加保险的情况,该摩托车驾驶人梁某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事故现场。海口交警提供图片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认定当事人吴某静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梁某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无证和饮酒驾驶危害大,勿心存侥幸以身犯险。无证驾驶机动车一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切记无论多忙,都要给爱车定期年检。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上路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以身试法。(王燕珍 曾婷婷)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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