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区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

[热点] 时间:2024-05-08 01:50: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97次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安康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汉滨和作日前,区通安康市汉滨区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报起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一、扶贫腐败风问中原镇杨柳村文书助理尹明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领域问题。2019年10月,题典杨柳村安排由尹明娥负责收集脱贫户人口增减信息、型案汇总填报相应表格。安康尹明娥未将本村脱贫户田某某已于2018年7月死亡情况上报镇脱贫办,汉滨和作导致田某某死亡后仍在国扶信息系统。区通2020年4月,报起尹明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扶贫腐败风问

二、领域江北街道办事处干部安志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题典问题。安志文在包联朱家湾村四组贫困户朱某某过程中,在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一共只签到了10次,未按照要求到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5月,安志文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江北街道办事处干部刘思旭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刘思旭在包联朱家湾村一组贫困户党某某过程中,在2019年5月、6月、11月这三个月期间未在村签到,未按照办事处干部帮扶工作要求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5月,刘思旭受到记大过处分。

四、江北街道办事处干部章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章玮包联朱家湾村一组贫困户惠某某过程中,2019年6月,未按照办事处干部帮扶工作要求到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5月,章玮受到记过处分。

五、牛蹄镇农业综合服务站专干杨美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自2017年1月开始,杨美荣在帮扶汤某某等贫困户的过程中,未制定贫困户2020年度巩固提升计划,帮扶纪实和帮扶措施断档;对贫困户的收入核算不精准,印证资料不齐全;未向贫困户宣传脱贫攻坚及相关惠农政策。2020年6月,杨美荣受到警告处分。

六、县河镇上湾村党支部书记王仁明在落实公益性岗位工作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9年9月,上湾村在落实贫困户公益性岗位时,王仁明未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为自己的亲属张某某、王某某夫妇安排了生态护林员兼村委会炊事员职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6月,王仁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张滩镇余湾社区副主任胡甲平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8年5月,胡甲平将余湾社区九组贫困户胡某某申报为无房户。2018年6月,在胡甲平的帮助下,胡某某请人将原有两间砖瓦结构房屋拆除,在原址重建一层砖混结构房屋。2018年10月,胡某某享受分散安置资金6万元,违背了易地搬迁分散安置政策规定。2020年6月,胡甲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石梯镇冯山村党支部副书记冯荣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认真履职的问题。2017年,冯荣根在填报本村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请表时,将本村十二组赵某某家庭成员填写到十组赵某某户下,在填写一卡通存折账号时,又将本村已死亡的赵某某一卡通存折账号填写在十组赵某某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请表上。2020年7月,冯荣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