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方公布 无薪居家隔离可日领千元补偿

[百科] 时间:2024-05-01 11:01: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92次
苏贞昌。台官(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3月11日电/蔡政府防疫补偿办法今天公布,布无补偿民众因新冠肺炎居家隔离、薪居检疫及家属请假照顾,家隔防疫补偿每人按日发给新台币1000元;若以隔离14天计算,日领每人可领1万4000元。千元但有支薪者不得重复领,台官而且照顾者也以每日一人为限。布无补偿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隔离及检疫期间防疫补偿办法”今天于公布于“行政院”公报网站。薪居这项办法是家隔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订定,回溯自今年1月15日施行。日领  综合媒体报道,千元办法明订,台官适用补偿办法者包含经各级卫生主管机关认定应接受居家隔离、布无补偿居家检疫、薪居集中隔离或集中检疫者;以及为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离或检疫者,而请假或无法从事工作的家属(照顾者)。  所谓“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离检疫者,包含失能者、失智者、身心障碍者、国小学童或未满12岁者、或聘雇的外籍看护工确诊COVID-19(2019新型冠状病毒疾病)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务,而必须由家属请假照顾者。  办法明订,受隔离或检疫者及照顾者,经卫生主管机关认定没有违反隔离或检疫相关规定,可申请防疫补偿。申请时间为接受隔离或检疫期间,但有支领薪资或领其他性质相同补助者,不得重复领取。  同一受隔离或检疫者的照顾者请领防疫补偿时,每日以一人为限。照顾者如果同时是受隔离或检疫者,在同一照顾期间或同一受隔离或检疫期间,防疫补偿只能择一请领。  办法明订,民众申请防疫补偿要填申请书,并检附相关文件和资料,在隔离或检疫结束日的次日起,向受隔离或检疫结束时的所在地“直辖市”、县(市)政府提出申请。  根据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申请防疫补偿申请,自受隔离或检疫结束日起,因2年间不行使而消灭。意即解除隔离后,2年内可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娱乐)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