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3男子被判刑罚款 另缴15万生态损害赔偿金

[知识] 时间:2024-04-28 04:46: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12次

  12月26日,什邡生态损害什邡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件。男被2017年12月,判刑赔偿叶某、罚款田某和刘某3人相约上山打“野羊子”,缴万金先后猎杀3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羚。什邡生态损害法院审理认为,男被叶某、判刑赔偿田某和刘某的罚款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最终,缴万金叶某、什邡生态损害田某和刘某分别获刑1年至1年零3个月,男被并分别被处以4万-7万元罚金,判刑赔偿3人共计罚款15万元。罚款

  除刑事判决外,缴万金在本案审理过程中,3名被告还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什邡市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5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董兴生王攀

  两次进山偷猎 使用红外热成像仪搜寻猎物

  2017年12月初的一天晚上,什邡本地人叶某、田某和刘某相约去山中打猎,刘某驾车搭载叶某和田某到了什邡有“野羊子”出没的山区。而当地人所说的“野羊子”,其实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羚。

  “在河口处,叶某用红外热成像仪搜寻到一只斑羚,就在对面山上。”什邡市森林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随后,刘某停车留守,叶某和田某携带枪支过河,搜寻斑羚进行猎杀。

  捕猎成功后,3名男子把斑羚尸体搬到车上,连夜赶到一户村民家中,将斑羚剥皮、肢解,并将皮肉分配。

  当年12月中旬的一天,叶某、田某和刘某再次进山打猎。这一次,3人如法炮制,依然使用红外热成像仪和猎枪,先后猎杀了两只斑羚,并将两只斑羚运到村民家中肢解。

  运输时被挡获 检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次偷猎当晚,3名被告人将猎杀的斑羚留在了村民家中。第二天,刘某再次返回该村民家中,将两只斑羚运走。在路上,刘某被设卡检查的森林公安挡获。此后,参与偷猎的田某自动投案,叶某也被什邡市森林公安局拘传归案。

  同一天,3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什邡森林公安依法刑事拘留。后由什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什邡市检察院就此案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对3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承办法官告诉记者。12月26日,什邡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法院认为,叶某、田某和刘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叶某、田某和刘某分别判处1年至1年零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4万-7万元罚金,3人共计罚款1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除刑事判决外,在本案审理过程中,3名被告还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什邡市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自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15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义务承担护林宣传工作。

  对话法官罚款之外为何还要缴纳15万生态赔偿金?

  在这一案件中,3名被告因为非法猎杀3只斑羚,既受到了刑罚处罚和罚款,又缴纳了15万元生态损害赔偿金。算下来,偷猎3只斑羚,总共付出了30万元,这个教训十分惨重。那么,既然判了刑,又交了罚款,为何还要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判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此,记者采访了本案的审判长、什邡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邓雪梅。

  记者:三被告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邓雪梅:

  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中,就包括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

  记者:15万元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是怎么算出来的?

  邓雪梅:

  根据国家林业局第46号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斑羚属野生动物的基准价值为1万元每只。《方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的十倍核算;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的五倍核算。由于斑羚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按照所列野生动物基准价值的五倍核算。

  记者:设立环境资源庭和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的意义是什么?

  邓雪梅:

  什邡市人民法院是德阳首个设立环境资源庭的法院。以往,环境资源类案件,法院仅仅是定罪量刑,判刑和处罚金,但环境破坏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类案件,应该实现最大程度的生态环境修复,这也体现了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恢复性司法理念。

  记者:生态损害赔偿金将用于哪些用途?

  邓雪梅:

  生态损害赔偿金将专门用于生态修复。比如砍伐树木后,可以通过补种复绿来修复。但猎杀野生动物,动物已经死亡,无法恢复,只能通过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其他方面的生态恢复。什邡市正在筹备建立专门的生态损害修复基金,专门用于生态损害修复。这次收缴的15万赔偿金将进入专门设立的环境资源生态修复基金。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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