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情侣非婚同居十余年 老太晚年为“居住权”与男友子女打官司

[娱乐] 时间:2024-04-28 04:52: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3次

原标题:黄昏恋情侣非婚同居十余年 老太晚年为“居住权”与男友子女打官司

虹口法院图

东方网记者刘理11月16日报道:年过50岁的居住权张阿婆与汪老伯谈起了黄昏恋。非婚同居的黄昏婚同十几年里,张阿婆悉心照料“老伴”,恋情侣非两人相濡以沫。居余

一晃十几年过去,年老年为男友女打汪老伯因患癌被大女儿接走,太晚张阿婆却面临道“被赶出家门”的官司境地。

“黄昏恋”老人非婚同居十余载

张阿婆和汪老伯相识于2001年,居住权当时张阿婆年过50岁,黄昏婚同虽说两人相差20来岁,恋情侣非但年龄没有成为感情的居余障碍。2002年,年老年为男友女打汪老伯和小女儿汪女士共同购买了虹口区某小区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太晚

次年,官司张阿婆和汪老伯搬进了新房。居住权自此,周围邻居经常看到这对年老“夫妻”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对于没领结婚证一事,张阿婆有时也会有一丝的不安,但考虑到两个人的感情,汪老伯也多次在邻里朋友面前表明张阿婆与他是合法夫妻,甚至承诺系争房屋是汪老伯的、张阿婆可以住到百年,这让张阿婆心中的些许不安很快消散了。

然而,在2008年,汪老伯小女儿便成为系争房屋的唯一产权登记人,汪老伯亦对系争房屋没有了处分权利。

“老伴”子女与老太为居住权对簿公堂

一晃十几年过去,岁月不饶人,年近九旬的汪老伯身体越来越差。2018年8月,汪老伯因患癌住院手术。

出院后,汪女士和姐姐将父亲接走照料,汪老伯住进大女儿家。随后,汪女士通知张阿婆,称其为贴补父亲高昂医药费,已将系争房屋出租,要求张阿婆在10月5日前迁走,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

后经当地居委会及派出所民警多次调解未果,汪女士向上海虹口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系争房屋产权人现为汪女士。汪女士为照顾父亲,让汪老伯住进系争房屋。张阿婆因与汪老伯的同居关系,共同居住于此。但两人并不享有物权,且两人户口也未在内。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阿婆未能提供占用系争房屋的合法理由,故依法应保护汪女士的相应权利,遂判令张阿婆迁出系争房屋。

对此,张阿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张阿婆一直拒绝搬出,汪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虹口法院图

执行法官居中协调,老人获12万元补偿

执行中,考虑到张阿婆是年过七旬的老人,执行法官上门执行。谈话中,张阿婆拿出汪老伯签名的遗嘱,反复强调汪老伯承认自己与他是合法夫妻,系争房屋是汪老伯的、汪老伯承诺自己可以住到百年。

张阿婆表示,“我十几年照顾汪老伯,他的女儿根本不管。现在我也老了,他们就想一脚把我踢出门。法官,现在汪老伯被他女儿接走了,我联系不到他。想想我照顾了他十几年,汪女士他们总要补偿我吧,否则我是不会走的。”

执行法官耐心听完张阿婆的诉说,就有关婚姻、房屋权利、法院强制执行等法律问题进行了解释。之后,执行法官走访居委会了解到,张阿婆情绪波动较大、曾表示要以死抗争,如果强制执行,风险难以预料。

由于法院判决仅判张阿婆迁出,没有明确迁至何处,为此,执行法官对张阿婆的户籍情况进行了调查,查明张阿婆户籍所在地已被征收,因家庭矛盾,尚未获得相应份额。至此,如何妥善安置张阿婆成为执行难题。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执行法官决定做做汪女士工作,希望能对张阿婆做适当的补偿,让张阿婆自行迁出。起初,汪女士表示拒绝补偿,称张阿婆只是父亲的全职保姆。

但当执行法官进一步指出,汪女士姐妹多年来对汪老伯照顾有限,基本都靠张阿婆时,汪女士沉默了。经执行法官工作,汪女士答应做适当补偿。但因双方差距较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不久,汪女士给执行法官寄来一封信,信中称汪老伯已去世,全家十分悲痛。为告慰父亲在天之灵,希望尽快解决本案纠纷。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补偿协议,由汪女士补偿张阿婆12万元,张阿婆自行搬离系争房屋。至此,该案执行完毕。(刘理)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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