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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

[探索] 时间:2024-05-06 21:35: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81次
中评社北京6月14日电/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完善要将党的中国治理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特色建立产权清晰、国有公司权责明确、企业政企分开、现代管理科学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权责法定、中国治理权责透明、特色协调运转、国有公司有效制衡的企业公司治理机制,要确保公司治理的现代框架体系、推进原则与运行更加清晰。完善尤其是中国治理在新一轮改革深化提升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征程上,需要始终锚定、特色纵横贯通、改进完善,推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效能充分显现。  打造系统完备衔接匹配执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经济参考报发表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杜国功文章提出,一是强化公司章程基础性地位。公司章程是企业内部的根本法,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中是管总的、管根本的、管长远的。一方面,发挥公司章程的统领和约束作用,治理的各项制度、规则、办法要遵循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与要求;另一方面,公司治理实践过程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制度、规则、办法的修订、调整或补充,应当适时体现到公司章程的修订上来。在公司章程的统筹引领下,按照系统、完备、一体的要求,梳理优化治理各项制度的层级、作用、类别,建设形成公司章程、基本制度、专项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图谱,夯实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  二是突出制度体系衔接与匹配。深入总结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成效,推动生动实践与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深度扎根国有企业实际,这些基本要求牢牢贯穿在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全过程,这是确保治理制度体系互补、协同、匹配的基本前提。要着力增强公司章程、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治理主体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授权管理办法等关键核心制度之间的严密衔接、有机融合,这是推动治理制度体系形散神聚、纲举目张的关键所在。要本着精简高效、上下贯通的原则,推动子企业、业务单元、所属单位的治理制度规定充分协调匹配,实现治理制度体系全面覆盖、系统集成。  三是确保制度刚性执行与落地。治理制度体系运行的重点在于达成共识、共同遵守、无偏贯彻,并需要通过实践磨合不断给予检验验证、加强改进、优化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要能够深入对接各业务单元发展状况、各部门管理职能定位、各条线管理流程节点,清晰履职行为边界,把控关键管理环节,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做好业务流程对接,及时补充缺失内容,确保实现事有约束、权责适配、流程闭环。要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执行情况的评估、反馈与诊断,下力气解决制度运行中的断点、堵点或卡点,有效避免制度之间的掣肘或不畅,不断提升公司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健全边界清晰协同共进制衡有效的治理机制  文章指出,首先,优化和完善党委前置事项清单。明确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既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又要避免党委(党组)直接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总揽不包揽、到位不越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聚焦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协同,要完善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动态优化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对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强调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不等同于前置决定、不是代替董事会决策,明确党组织研究“能干不”,董事会决定“干不干”,经理层考虑“怎么干”,推动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更趋清晰,使得企业决策、治理、管理与市场经济要求更加契合。  其次,规范和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要兼顾决策质量与决策效率,统筹考虑决策事项的性质特点、重要程度、频率频次与数量金额,梳理明确董事会职权事项,合理确定董事长与总经理权责界面,避免同一范围主要人员对同一事项重复研究。党委(党组)要对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严格把关,定期组织评估分析研判,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明确党组织班子成员会前听取意见、沟通酝酿,以及参加会议发表意见或列席会议掌握情况的工作机制,发挥决策制衡作用,保证决策效率效果。董事会要始终坚持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运行规则,建立形成会前深入细致沟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审慎研究掌握各类信息的决策保障机制,以及会后董事会关注的必反馈、董事会存疑的必暂缓、董事会附条件的必完善、董事会要求的必落实的决策支撑机制。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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