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修法明确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焦点] 时间:2024-04-29 05:48: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4次

  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丁华艳)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拟关系《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昨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审。修法其中明确: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土地经营可入股;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明确条件。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现行的保护并长变《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施行,规定耕地的农村承包期为30年。而《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土地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稳定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国拟关系这个规定,修法给农民承包经营和经营户投资都吃了定心丸:“一个方面,明确再延长30年,保护并长变农民拥有了一个生产要素,农村是土地一个非常重要的稳定的力量,即使出去打工也可以放心地流转土地;另一方面,承包现代农业需要大投资,回收期长,再延长30年,对于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进行长期投资,小型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积极促进作用。”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目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正在持续推进。但随着城市化进程,一些农民在进城打工后落户城市,这部分人的土地承包权要不要上交呢?《草案》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马庆斌说,这不仅有利于维护农民权益,也有利于保护耕地。

  马庆斌表示:“如果18亿亩土地能够确权到每一个农户手里,就有千万,甚至一亿的农户为咱们国家的耕地站岗放哨,从而保证守住耕地红线。

  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担保融资

  目前,农村已有30%以上的承包农户在流转承包地,流转面积4.79亿亩。为此,草案吸纳“三权分置”制度,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其中,经营权可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而且,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都可以向金融机构抵押担保融资。

  江苏种植大户老吴就在此前的试点中尝到了土地经营权融资的甜头,不仅解决了190万资金问题,还享受了贷款优惠,每年能省八九万元利息。

  老吴说:“给我们的是优惠贷款,跟普通借款相比,按照我们借了190万算的话,一年要省七八万块钱,解决了我们一个很大的难题。”

  每年能够撬动几百亿元融资额

  土地经营权融资入法,将从法律上理顺土地融资的障碍,李国祥测算,每年大约能够撬动几百亿元的融资额度。他说,“土地经营权融资主要是以经营权的收益去作为抵押的依据,每一年能够撬动几百亿贷款。虽然对于全国来说,几百个亿不算多,但是对于农业来说,特别是对于某一个经营主体来说,贷款对于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意义是极其重要的。”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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