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将追刑责

[综合] 时间:2024-04-30 22:44:1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68次

  原标题: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举行,云南疫情并就相关通告答记者问 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将追刑责

  昨日,造成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传播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构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犯罪云南省公安厅、将追云南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就《关于依法严惩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刑责通告》(下称《通告》)相关内容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公安厅

  依法惩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杨艾东说,云南疫情当前,造成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传播“早发现、构成早报告、犯罪早排查、将追早隔离、刑责早治疗、云南疫情早预防”是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措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但是,一些地方发生了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不如实报告情况,确诊者、疑似者不服从管理的案(事)件,妨害了疫情防控工作,扰乱了社会秩序,有的构成违法犯罪,这些行为增加了传播感染的风险,给社会造成了重大隐患。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发布了《通告》,《通告》明确告知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遵守的义务,以及违反有关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重申了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情况,强调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明确了新冠肺炎患者、病源携带者、疑似患者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史,违反隔离观察、隔离治疗规定,进入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等,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明确了房屋承租人、旅店业经营者、复工单位等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当履行的主动报告义务,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省高级人民法院

  网上立案581件网上开庭129件

  “人民法院在这场防疫阻击战中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击各种涉疫犯罪?”针对记者提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滕鹏楚说,当前,随着人员流动加大和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我省已出现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如景洪市郦某某拒绝强制隔离治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刑事拘留。人民法院对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将依法进行及时有效的严厉打击。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运用云南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和移动微法院,全面打通堵点,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阅卷、电子证据交换、视频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网上缴费、网上质证等工作,各审判业务部门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逐一摸底排查,对当事人、辩护人等涉及疫情地区案件,及时联系通知相关人员,可依法调整开庭方式或视情况延期,既减少人员流动,又最大限度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从2月3日至2月13日,我省法院网上立案581件,网上开庭129件,网上调解426件,网上司法确认27件,电子送达文书1177件;全省法院司法网络拍卖451件,成交金额4.58亿元,成交额是去年同期的4.4倍。

  省人民检察院

  全省检察机关受理涉疫情案件23件

  发布会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及时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以及涉疫情刑事案件报告制度、办理机制、预警机制;对公安机关通报检察机关的涉疫情刑事案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重大、敏感的涉疫情刑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其中刑事案件15件16人,治安处罚案件8件9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2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件,批准逮捕2名涉案人员;全省检察机关已立办涉医疗废物及废弃口罩、走私、贩卖、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72件。

  省司法厅

  为防控疫情编写下发各类法律指南

  “疫情发生以来省司法厅在推动疫情依法防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针对记者提问,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介绍,疫情发生以来,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下发《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倡议书》,组织编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涉及 <刑法> 30+1”个罪名》《共同战“疫”——云南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之法律知识问答》等法律指南,其中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44部,编辑了867页56万字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法律法规汇编》,为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法律指引。 

  此外,开通网上战“疫”法治保障绿色通道,截至2020年2月13日,全省12348服务热线累计呼入6523通;通过网络平台申请并办理人民调解26件,法律援助45件。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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