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大学生实施“套路贷” 16人被判刑

[综合] 时间:2024-04-29 18:29: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46次

  重庆: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大学生实施“套路贷” 16人被判刑

  新华社重庆6月30日电(记者周闻韬)到校园发贷款广告、套路贷巧立名目扣取费用、恶势互相甩单垒高债务、力犯软硬兼施恶意讨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专门针对大学生实施“套路贷”犯罪的罪集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郭茂源等16人以诈骗罪、团针敲诈勒索罪、学生强迫交易罪判处6个月至6年零6个月不等的实施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人被

  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刑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期间,套路贷被告人郭茂源在沙坪坝区成立“富E贷公司”(未经工商注册),恶势纠集被告人黄浩、力犯何治伟等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罪集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团针该犯罪集团内部分工明确,学生由郭茂源等人负责管理,吴芳林管理资金、发放工资,吕儒侠等人负责催收,其余人员为业务员。

  作案过程中,该犯罪集团成员通过网上宣传、发放小广告等方式以“低息无担保”为诱饵吸引在校大学生贷款,随后私下要求被害人以手续费名义返还部分借款,刻意造成其取得全部借款的假象;接着肆意认定违约,要求被害人“借新还旧”,层层垒高债务。当被害人无力偿还高额债务,催收人员则采取上门滋扰、电话轰炸、尾随拦截等方式恶意讨债,多名被害学生出现焦虑、惊恐等心理问题,个别学生因此休学退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该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对被害人强立债权、虚增债务,采用“软暴力”催债,其行为均构成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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