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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举报 交通房产教育占大头

[焦点] 时间:2024-04-29 17:04: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62次

  本报讯 (记者 吴云) 市物价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价格举报交通教育2015年徐州市价格举报中心登记、房产受理各类价格咨询和举报3955件,价格举报交通教育同比上升98.35%。房产其中政策咨询3690件,价格举报交通教育价格违法行为举报265件。房产

  价格举报主要包括交通、价格举报交通教育房地产和教育

  据介绍,房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265件,价格举报交通教育主要包括交通、房产房地产及物业、价格举报交通教育教育等方面。房产

  交通运输问题举报67件,价格举报交通教育同比上升11.67%。房产占举报案件总数的价格举报交通教育25.28%。一是个别公交车辆擅自和不按规定时间收取空调费;二是部分公交车不执行价格政策,擅自提高票价;三是个别停车场,不执行价格部门停车服务收费规定,擅自提高停车服务收费价格;四是个别社会停车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五是个别社会停车场,春节期间受经济利益驱动,不按标示价格收费,实际收费高于标示价格;五是无资质停车场乱收费,极少数不法人员,利用饭店、医院周边道路擅自设立停车点收取停车费。

  房地产及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举报55件,同比下降33.73%,占举报案件总数的20.76%。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进门卡费、通行证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提高标准收取物业费以及违规收取小区停车费。

  教育收费方面举报39件,同比持平,占举报案件总数的14.72%。一是部分幼儿园收费不开票多收费,节余的伙食费不退还;二是少数学校不按规定退还学生预交费用的结余部分;三是个别技工学校不按规定收取学费;四是向学生收取饮水费;五是向学生收取补课费;六是向学生重复收取住宿费;七是幼儿园收取亲子园费。

  商品零售价格类举报31件,同比上升82.35%,占举报案件总数的11.70%。一是出售商品标价与实际结算不符,个别超市在出售商品时,由于疏于内部管理,商品标示价格与结算价格不一致,出现少数商品低标高结的情况;二是部分商场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三是网上购物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医疗药品行业方面的举报26件,同比下降18.75%,占举报案件总数的9.81%。一是个别公立医院,重复收费,多计费;二是部分医院不执行价格政策,多收材料费;三是少数社会药品零售店和个别营利性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提高药品价格;四是个别营利医院向患者提供有偿服务时事先未告知患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热点问题:

  小区门禁卡能不能收费?

  很多市民对小区物业收取门禁卡费用存有异议,市物价局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

  据了解,徐州市物价局、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徐州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徐价服[2014]200号)第十七条:“新建住宅小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证(含IC卡等);业主大会成立后,实行出入证管理的,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业主另有需求申请办理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

  如对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有异议,可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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