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京交男子李某,谎称亲戚是管局交管局领导,不摇号可购车牌并过户,领导骗取两名事主数万元。亲属记者昨天获悉,男吹朝阳法院判决李某诈骗罪成立,摇号判其有期徒刑8个月,上牌并处罚金1000元。京交
2011年9月,管局李某谎称自己的领导亲戚是北京市交管局的领导,可以不参加摇号而购买车牌并能过户。亲属他以此手段在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地铁站附近骗取焦先生人民币5000元,男吹并给焦先生1副车牌。摇号同年11月24日,上牌李某采用上述手段在朝阳区青年路附近骗取陶先生10万元,京交并给陶先生1副车牌。因陶先生系通过焦先生等三人介绍认识的,事后,李某分给焦先生等三人好处费5万元。
此后,陶先生多次催办车辆登记过户手续,但李某迟迟不能办理。2012年8月7日,李某被抓获归案。经鉴定,其给付焦先生和陶先生的2副车牌均系伪造车牌,被扣押在案。(侯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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