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

[探索] 时间:2024-04-29 08:20: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69次
两部门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两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财政部、门继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续实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施科税收公告,其中提到,技企对国家级、业孵园和有关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大学房产、土地,科技空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众创政策收入,免征增值税。两部

门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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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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