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

[百科] 时间:2024-04-29 21:14: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04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国安法》)第十二条,香港行政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七月三日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特别国安委今日(七月六日)举行首次会议,区维全委全体成员出席,护国会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家安举行国家安全事务顾问亦列席会议。

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首次成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张建宗、香港行政财政司司长陈茂波、特别律政司司长资深大律师郑若骅、区维全委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护国会议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家安举行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刘赐蕙、首次入境事务处处长区嘉宏、香港行政海关关长邓以海和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特别陈国基亦同时兼任国安委秘书长。区维全委

国安委按《国安法》第十五条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就国安委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并将列席国安委会议。国务院早前已决定任命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骆惠宁出任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根据《国安法》第十四条,国安委的职责为:

(一)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

(二)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

(三)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国安法》第十四条亦明确规定国安委的工作不受特区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作出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总台记者 周伟琪 金东)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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