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综合] 时间:2024-04-30 21:53: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4次

原标题:财政部、财政存量税务总局: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大河财立方消息】财政部、部税税务总局同步通知,局月集中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日前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退还“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大型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企业2022年6月30日前,留抵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税额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财政存量

部税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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