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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丽邨居民瞒报私楼罚款1.2万

[热点] 时间:2024-05-09 04:05: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9次
中评社北京6月21日电/据大公报报导,海丽房屋署昨日公布两宗公屋住户与申请人瞒报资产的邨居个案,其中一名深水埗海丽邨居民被发现隐瞒拥有估值413万元的民瞒私人物业,另一名公屋申请人被发现隐瞒拥有估值140万元的报私新界土地。  两人均于前日被法庭裁定违反《房屋条例》罪名成立,楼罚分别判监缓刑及罚款,款万以及分别被收回公屋及取消公屋申请资格。海丽  隐瞒物业估值413万  该名海丽邨居民去年填写入息及资产申报表时,邨居申报并无拥有香港住宅物业,民瞒以及其家庭总资产净值不超逾现行公屋入息限额100倍,报私即196万元。楼罚但房署调查揭发,款万该居民案发时拥有一个香港住宅物业,海丽估值约为413万元。邨居该居民因违反《房屋条例》第27(a)条而被检控,民瞒前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监禁六星期,但获缓12个月,以及罚款1.2万元。房屋署已终止该公屋单位的租约。  另一名公屋申请人2018年向房署递交的申请表,没申报他拥有的土地价值。  房署其后调查揭发,他于案发时拥有一幅市值评估为140万元的新界土地,已超出该申请人家庭的资产限额44万元。他因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违反《房屋条例》第26(1)(c)条而被检控,前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监禁六星期,但缓刑12个月,以及罚款5000元。房署已取消该公屋申请。  房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公屋居民及申请人,必须如实申报入息及资产。根据《房屋条例》第26(1)(a)条,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而触犯第27(a)条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罚款2.5万元及监禁三个月。房署会向违例的公屋住户追回因资料不正确而少付的租金,甚至收回公屋单位;违例的申请人会被取消申请,而已入住的公屋单位亦会被房屋署收回。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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