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四川首个教育督导问责文件出台

[焦点] 时间:2024-04-30 07:54: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71次

原标题:重磅!重磅责文四川首个教育督导问责文件出台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7月11日讯(记者 陈淋)教育督导是川首《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近年来,个教全国各级党委政府不断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育督持续发挥教育督导在推动贯彻党的导问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重磅责文规范办学行为、川首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个教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突出教育督导的育督针对性、有效性、导问权威性,重磅责文日前,川首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四川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个教这是育督四川首个教育督导问责文件。对问责对象、导问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组织实施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设计和具体安排。

《实施细则》由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组织实施、附则等六章二十五条组成。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目的、依据、指导思想、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强化了起草目的,结合省情作了适当细化。

第二章问责情形,是根据省情丰富最多的部分,重点将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意识形态、教材管理等原则性问题,教育评价、校园周边环境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侵占、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等教育“急难愁盼”事项纳入问责情形。同时对教育重大改革和攻坚任务,拟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决策部署,在年度重点督导工作任务中予以明确。

第三章问责方式,一是增加“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实施问责应当与问责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约束性条款。二是增加“批评教育”问责方式,促进被督导对象和被问责对象积极履职尽责。三是增加将“通报批评”问责结果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强化问责结果的运用。四是增加从轻条款,鼓励被督导单位和个人及时、主动消除不良后果。

第四章问责程序,遵循《办法》规定,提炼形成七个基本工作步骤,对提出复核申诉的材料归档等作了补充规定。

第五章组织实施,一是进一步明晰了各级教育督导委的问责权限、问责对象、问责范围,明确报送问责材料的时限等。二是增加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下一级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问责。三是明确了省教育督导委对全省重大问责事项可进行重点挂牌督导。四是进一步强化了问责结果的运用,明确其作为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被问责单位或有关人员在考核、晋升、评优、表彰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对被督导对象作了具体界定,明确了施行时间。

为确保《实施细则》落地见效,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抓好宣传。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提高各级政府、社会、学校、教师的知晓度和认可度,营造良好氛围,为9月1日起正式实施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推进落实落地。全省教育督导部门要系统准确掌握文件要义,积极落实督导问责制度,并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统筹做好问责工作,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推动教育督导“带电长牙”。

三是发挥问责作用。强化问责意识,运用问责手段,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助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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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淋)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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