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立法保障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

[百科] 时间:2024-04-28 19:31: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78次

原标题:山西立法保障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

记者从山西省卫健委获悉,山西《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近日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立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保障其中明确,县域由省人民政府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医疗县(市、卫生区)人民政府在核算补助经费时,体化服务人口不足800人的改革,按照800人补助标准核定并补足。山西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李福明介绍说,立法办法中许多条款都具有创制性,保障如规定县级医疗集团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行政、县域人员、医疗资金、卫生绩效、体化业务、药械“六统一”管理,明确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制度。

办法不仅完善了县级医疗集团内部和县域向外转诊规范,建立双向转诊平台,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优化转诊服务流程,而且规定通过下放专家门诊、开展业务指导、进行巡回医疗、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医疗卫生资源下沉。

此外,办法明确,乡村医生收入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岗位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医疗收入等组成。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建立乡村医生收入和老年退养村医生活补助定期增长机制。(马晓媛)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