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布】《云南省测绘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探索] 时间:2024-04-28 01:49: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57次

  云南网讯(记者 李熙临)5月14日,南省记者从《云南省测绘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测绘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3月30日审议通过的条例《云南省测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自月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日起副厅长王卫国介绍,施行为了加强测绘管理,南省我省于1995年出台了《云南省测绘管理条例》,测绘2005年全面修订并更名为《云南省测绘条例》。条例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自月测绘科技水平不断提升,日起对地理信息应用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施行要求,原《条例》部分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南省需要。

  一是测绘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全面修订,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等测绘方面的条例行政法规。二是“数字云南”建设和空间地理信息应用的深入推进,对我省测绘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地理信息生产、采集、利用从专业化逐步向大众化转变,服务方式从静态数据向实时动态转变,服务对象从以部门为主向社会公众等多方面应用的转变,安全风险不断增大。四是近年来我省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监管、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地理国情监测、测绘成果共享应用等工作中,积累了很多行之有效的经验,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

  《云南省测绘条例》修订工作自2017年启动,经征求意见、专家及部门论证等立法程序,反复审慎修改近20次。2019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将《云南省测绘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报送省人民政府。在经省司法厅根据有关立法程序的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赴外省学习考察,多次与省人大有关委员会沟通协商达成共识。经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省人民政府议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云南省测绘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修改完善后通过网络平台征求了省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2020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测绘条例》。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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