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市场摊位不许用“生鲜美颜灯”

[娱乐] 时间:2024-04-28 07:53: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53次

    买前“秀色可餐”买后“花容失色”

    市场摊位不许用“生鲜美颜灯”

    新规12月起施行,新规鲜美违者可罚5000元至3万元

    在市场摊位灯光照射下,市场看着水灵新鲜的摊位蔬菜和肉类,买回家后却大变样,不许“失色”许多。用生颜灯其中的新规鲜美奥秘,就在于摊位上那一盏盏给生鲜食品开“美颜”的市场“生鲜灯”。

    经营者使用特殊灯具,摊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不许可以让销售的用生颜灯生鲜农产品看起来色泽亮丽。这种专门给生鲜农产品提色增亮的新规鲜美灯具,被形象地称为“生鲜灯”。市场

    记者2日前往福州部分市场走访,摊位发现“生鲜灯”在生鲜区使用非常广泛,不许对消费者形成严重误导。用生颜灯

    现状:

    “生鲜灯”广泛使用

    2日上午,记者在鼓楼区福大市场看到,生鲜肉区所有商户的台案上方都悬挂了“生鲜灯”,成了一片“红海”。在灯光的照射下,柜台上摆放的肉看起来十分新鲜。“开‘生鲜灯’可以让肉看起来更漂亮更新鲜,买的人自然就多了。”一名商家说。

    福屿路早市有五六家肉铺,商家也都使用了不同款式的“生鲜灯”。记者询问一家商户的老板能否关掉“生鲜灯”,对方回应说,关掉后光线暗,影响销售。

    记者在仓山上渡、晋安新店的多个农贸市场也发现,肉铺基本上都使用了“生鲜灯”。

    熟食店也会使用“生鲜灯”吗?

    记者在鼓楼区西河附近的一家熟食店看到,熟食柜台上方同样开着多盏“生鲜灯”。福屿路、上下杭的多数熟食店,也在使用“生鲜灯”。

    不过,对比发现,“生鲜灯”关闭前后,熟食带给人的感官变化不大。

    记者在福州部分大型连锁超市看到,这些地方使用的多是色温较高的照明灯,灯光冷白,接近自然光,灯光照射下的生鲜产品整体看上去较为自然。

    来源:

    线上线下都可买到

    这些广泛使用的“生鲜灯”来自哪里呢?

    记者登录某购物网站,输入关键词“生鲜灯”,跳出的记录超过2500条。这些“生鲜灯”的价格在20元到200元之间,卖家的宣传页面写着“够大、够亮、够鲜”“强劲增鲜”等字眼。

    点进部分链接后记者发现,“生鲜灯”销量低的单品售出上百件,销量高的则售出近5000件。

    在一家已售4300多件“生鲜灯”的店铺里,“生鲜灯”的链接包含了10款不同颜色的灯具。据店家介绍,暖黄光效果适合水果、面包等产品,显得有光泽;暖红光适用于熟食、烧鸭、卤味等,显得更新鲜;淡蓝光适用于水产、冰鲜等产品。

    线下的情况同样如此。在福州几个灯饰市场,记者询问商家后,他们都表示,市场里都有卖这些产品。一名商家表示:“卖了好几年了。我们的灯又不会损害什么,放心买,随便用。”

    新规:

    12月起不得使用

    “‘生鲜灯’一开,把肉照得又红又鲜,一些不新鲜的肉在这种光线的照射下也很难分辨出来。有一次,我把肉买回家才发现已经坏了。”市民邱先生说。

    “每次去挑肉,眼睛都很难受,灯光太亮太刺眼了。”“那种‘生鲜灯’看一会就头晕眼花,太伤眼睛了。”走访中,不少市民向记者抱怨说,自己因为“生鲜灯”的存在遭遇了不愉快的购物体验。

    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办法》规定,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这一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将被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新规将于12月1日起实施,现在还有4个月的过渡期。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引导经营者逐步撤下这种‘美颜灯’,让市民明明白白消费。”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的林律师说,届时消费者如果发现有商家利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可以及时取证维权。

    商家:

    最好实行统一监管

    那么,商家是如何看待这一新规的呢?

    多名农贸市场的生鲜老板对记者说,以前使用“生鲜灯”算是行规,这次新规对“生鲜灯”的使用有了明确要求,他们会积极落实新政策。

    也有的商户表示,自己本来就不喜欢用“生鲜灯”。“我每天在摊位前坐10个小时,眼睛都被灯光弄坏了,早就不想用了。但别人用自己不用,肉就很难卖出去,如果统一停用那太好了。”摊贩陈女士说。

    采访中有不少商家反映,摊位上的“生鲜灯”是由市场统一安装的,他们不知道该怎样处理。

    记者采访得知,确实有一些“生鲜灯”是市场统一采购安装的。对此,市场方面表示,将提前安排替换灯具,争取在11月整改好。

    也有的市场管理方表示,“生鲜灯”是商户自己安装的,他们现在不便干预,新规施行后会要求商户整改。

    面对即将施行的《办法》,不少灯具商家已开展降价活动,争取清理完库存。不过,对于12月之后还卖不卖这种灯,多数商家不置可否。有商家表示,厂家正在开发新型的“普通灯”,也是针对生鲜市场的,这种灯虽然不再带红光,但照出来的效果会比正常灯泡效果好很多。

    福州市场监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禁用“生鲜灯”的规定出台后,社会关注度很高,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按照要求落实这一新规,届时市民如果发现商家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可以进行投诉。(记者 江海 实习生 谢锦婷 文/摄)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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