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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307件

[时尚] 时间:2024-04-29 05:09: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4次

“截至11月底,陕西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307件,现行性法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195件,有效设区的地方市地方性法规112件。”12月5日,规件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庆祝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首场新闻发布会。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现行性法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少林介绍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情况。有效

今年适逢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地方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了“40年·深情回眸再出发”主题采访等一系列庆祝活动,规件“走过40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是陕西其中一项重点活动。据悉,现行性法省人大常委会“走过40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共有3场,有效将全景式回顾立法、地方监督、规件代表工作,以充分展示40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宝贵经验,分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在我省丰富发展的历程荣光,共同续写陕西追赶超越的崭新篇章。

据介绍,我省今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是全国首件专门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了一揽子刚性措施,解决好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民心所望,立法所向,40年来,我省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改革共频、与时代同步,力争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省级地方性法规中,实施性立法42件,创制和补充性立法153件。按类别划分,社会类68件、经济类53件、环境资源保护和城乡建设方面57件、人大制度类17 件。这些地方性法规为推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法治陕西建设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立法难题,全面加强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时修订地方立法条例,建立和完善了立法评估、立法协商、立法协作、专家咨询论证等14项立法工作制度;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我省制定出台的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着力推进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现了当年提案、当年立项、当年通过;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我省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为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管理、保障慈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我省出台了慈善法实施办法……我省40年的地方立法实践,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按照急用先立、先易后难、及时补充、不断完善的思路,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如针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全国率先制定了企业工资支付条例;针对村庄建设无序、混乱等问题,制定的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被称为是我国有关新农村建设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与此同时,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凡与上位法抵触或者超越地方立法权限的草案内容,坚决删除或修改。据悉,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中,有129件修改过一次以上,占总数的66%。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会将不断完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围绕高质量发展、民生和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区域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陕西日报记者 耿薇 实习生 张莹莹)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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