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拟立法为事业单位改革定调 正征求意见

[时尚] 时间:2024-04-28 16:17: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15次

  核心提示:国务院法制办24日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国家改革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拟立积极推进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事业征求意见稿将现行的单位定调公开招聘等制度用法规固定下来,同时首次对聘用合同、正征考核方式、求意奖惩制度等做出全面规定。国家改革条例全文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查询,拟立并提交意见,事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单位定调

条例针对改革后的正征事业单位

目前有三类事业单位共4000万从业者

  国务院法制办在征求社会意见的通知中说,目前,求意我国的国家改革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2011年3月,拟立中共中央、事业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在进行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加以改革。有的事业单位要转为企业,有的回到机关序列,这些单位转型后将分别适用企业、机关的人事管理规定。因此,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改革后仍为事业单位的,其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解读】现有事业单位按社会功能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特点分别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措施。根据国务院部署,从今年到2015年,中国将用五年时间,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将目前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转成企业,将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事业单位划归政府,变成政府部门,剩下的将是真正的公益事业单位。

  我国事业单位目前共有4000万从业人员。

竞聘上岗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拟用法规确定现行公开招聘规定,试用期可达12个月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竞聘上岗的方式方法。

  此外,为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征求意见稿对聘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等环节,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解读】事业单位招聘要公开已经被现有政令所明确:2005年,原人事部制定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元旦起实施),其中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拟订中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在公开招聘上做了同样的规定。

  条例在聘用合同方面借鉴了不少企业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但在试用期、合同年限上有所不同,条例拟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合同期限一般为3到5年,相对稳定的岗位,可以订立5年以上的合同。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订立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在一个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工作人员可要求订立聘用至其退休的合同。

考核要求多了一个“廉”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被解聘,还专章规定奖惩制度

  征求意见稿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事业单位应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

  征求意见稿还对奖励和处分事项作了规定:对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取得效益的,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有效防止、消除事故和保护公共利益中作出突出贡献等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有违反纪律,挥霍、浪费单位资财的;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况的给予处分。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降聘(撤职)、开除。

  【解读】现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原人事部1995年发布)则明确,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拟订中的法规加了“廉”的考核要求。现行规定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而拟订中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则加了基本合格这个等次,还规定,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事业单位的奖惩目前没有全国性的专门制度,主要参照公务员的相关奖惩制度,重庆等省市则有专门规定。

确认采用绩效工资制度

工资和养老保险改革具体方案还未确定

  征求意见稿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问题作了以下规定: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三是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

  【解读】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也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都是比照公务员工资标准建立起来的。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6年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2006年,国务院开始提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概念。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10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但因为牵涉面广,牵涉利益分配人数众多,两年来,这项改革进展缓慢。全国范围内的真正意义上的绩效工资改革并没有如期完成。

  养老保险也是分配改革的一个焦点,原来事业单位保险参照公务员,2008年开始改革,至今仍处于试点阶段,试点方案介于公务员和企业之间。此次征求意见稿只有“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一句话说到此,这个具体制度走向究竟如何,目前还在研究博弈中。(N本网记者 谢秋莲)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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