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陈海涛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判决生效 14名被告人均服判不上诉

[知识] 时间:2024-05-02 13:08: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81次

  原标题:北京陈海涛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判决生效 14名被告人均服判不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4日发布,北京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陈海陈海涛等14人涉嫌犯组织、领导、人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聚众斗殴罪、质组织犯罪案寻衅滋事罪、判决判非法采矿罪等17项罪名二案,生效上诉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名被1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告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亦未提出抗诉,均服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北京

  北京市二中院于5月28日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原村党支部书记、陈海村委会主任陈海涛等14人涉嫌犯组织、人涉领导、黑社会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质组织犯罪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14项罪名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判处崔积慧等13人有期徒刑十年到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宣判后,针对各被告人涉及的犯罪事实、量刑等问题,合议庭逐一进行判后释法答疑。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北京市二中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尽快启动执行程序,将各被告人交付执行的同时,将涉案财产的处置依法移送执行庭执行。(记者 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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