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讯 (记者 吴 琪 通讯员 李 论)饮酒后与妻子发生争吵,从层为发泄情绪,高楼柜门高空男子从20层高楼窗口扔下衣柜门板、扔衣
凳子等物品。板南被判近日,宁男年王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抛物并处罚金2000元。罪获 2020年2月6日晚十点,刑半王某饮酒后在青秀区某小区家中与妻子发生争吵。从层为发泄情绪,高楼柜门高空
王某先后从小区20层、扔衣21层将衣柜门板、板南被判凳子等物品从窗口抛到楼下,宁男年掉落到楼前广场及人行道上。抛物4月8日,罪获王某被以高空抛物罪公诉至青秀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王某的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考量其抛掷物品的楼层较高,物品体积重量较大,数量较多,情节严重,结合被告人其他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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