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修法重罚 高嘉瑜:蔡英文若被变脸大危机

[娱乐] 时间:2024-04-28 22:39: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60次
绿委高嘉瑜。促修蔡英(中时新闻网YouTube直播画面)
  中评社台北10月25日电/网红小玉利用AI换脸技术制作名人合成色情片,法重罚高再于网路兜售,嘉瑜引发外界挞伐。文若危机民进党“立委”高嘉瑜也是被变受害者,她25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促修蔡英若台湾敌对国家,法重罚高利用软体变造蔡英文或官员谈话,嘉瑜散布不实消息,文若危机将造成“国安危机”,被变对此将提出修法,促修蔡英并进行通盘研议。法重罚高  高嘉瑜今举行“拒绝偷脸数位性暴力!嘉瑜加入修法遏止科技犯罪,文若危机不要再有下一个受害者”记者会。被变她说,这一次事件受害者除知名网红、艺人,也有政治人物,这样的事件已经造成新的网路上的传播的性暴力,也是“国安”危机。高嘉瑜更举出各国对于此犯罪的法规比较,目前台湾现行法规不足,包括刑度不足、要件难以构成刑法相关罪名。未来会朝向于刑法第十条第八项增订性隐私影像之定义,并于刑法增订法规,保障人民性隐私权。  综合台媒报道,高嘉瑜指出近年流行AI换脸技术APP,透过使用者将自己脸孔合成至电影、电视剧经典片段并化身为剧中主角,恐导致个资贩售及盗用个资诈骗之疑虑。“法务部”及相关主管机关应针对DEEPFAKE可能造成的各种威胁进行通盘性研议,杜绝滥用个资所为的恶意犯罪。  高嘉瑜说,现行刑法体系难以因应新兴科技对被害人所带来之权利侵害,针对类似事件各罪法定刑度普遍不高,故犯罪预防之效果成效不彰。  高嘉瑜表示,在伪造文书罪上,透过科技技术将特定人士脸部移植,难以构成伪造文书罪之要件。在妨害秘密罪上,透过科技技术将特定人士脸部移植,难以构成妨害秘密罪之要件。在妨害性自主罪上,透过科技技术将特定人士脸部移植,难以构成妨害性自主罪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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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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