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通关单”政策暂缓执行 设1年过渡期

[探索] 时间:2024-04-28 05:04: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8次
跨境贸易“通关单”暂缓执行
跨境贸易“通关单”暂缓执行(网络图)
 

  5月25日,通关单财政部关税司透露,跨境经国务院批准,电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的政策暂缓执行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暂不执行化妆品、设年婴幼儿配方奶粉、过渡医疗器械、通关单特殊食品的跨境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等要求。电商

  自2012年以来,政策暂缓执行天津、设年上海、过渡杭州、通关单宁波、跨境郑州、电商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等10个试点城市开展了网购保税进口和直购进口业务,其他部分城市也开展了直购进口业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并对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保健食品等商品提出了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这次有关部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对上述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中国贸促会跨境电商水平测试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鹏博透露,政策过渡期内,新政中的税收政策不变、限额不变;暂不执行“正面清单”中的通关单、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备案等要求。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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