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推出公积金贷款人员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

[热点] 时间:2024-05-04 12:06: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39次

原标题:周口:推出公积金贷款人员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1日,带押过户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积金贷款人员办理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的周口公告。

公告指出,推出本着便民惠民利民的公积宗旨和原则,推出公积金贷款人员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金贷即日起,款人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员存业务公积金贷款人员,在未结清贷款的量房情况下可提出“带押过户”申请,买卖双方可实现房屋带押状态下的带押过户房屋抵押人变更过户业务的办理。

申请“带押过户”需符合的周口条件

1.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贷款状态正常,推出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公积

2.成交价格大于卖方所售房屋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息之和。金贷

3.卖方已经取得交易房屋的款人不动产权证书,原贷款抵押登记已经办妥,员存业务未被设定其他抵押,无被查封,无其他限制转移登记及设立抵押权的情形。

4.买卖双方符合周口市存量房交易过户的其他条件。

“带押过户”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向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带押过户”申请。申请时卖方需持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借款合同书;买方需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个人征信报告、户籍地房屋信息查询表(异地公积金缴存人员还需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单)。

2.买卖双方签订《预告登记约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3.买卖双方办理抵押及过户登记手续;买方配合公积金中心申请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

4.为买方发放贷款,结清原住房贷款,注销房屋原抵押权。

5.结算剩余交易资金。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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