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娱乐] 时间:2024-04-28 00:54: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25次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从“解剖麻雀”到规范治理

本期看点

天津、各地黑龙江、纪检监察机关浙江、做实章湖南等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查办严格要求、案件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后半深化标本兼治。篇文通过紧盯“关键少数”等重点人群开展警示教育,各地强化高压震慑;压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跟踪监督督导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做实章规范权力运行,查办推进深入治理,案件做实以案促改、后半以案促治,篇文增强政治效果、各地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我给工作过的地方经济发展环境、政治生态,造成重大损失,我深深地忏悔。”“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是咎由自取,我向组织向人民深深地忏悔。”“人的一辈子路很长,如果迷失初心,失去底线的话,是保不得平安的……”

2月14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现场播放了专题警示教育片。该市去年被查处的江永县委原书记周立夫、原祁阳县委书记周新辉、新田县委原书记唐军逐一出镜,声泪俱下地忏悔。

永州市为期一年的“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就此拉开帷幕。

在永州或曾在永州任职的省管干部中,近年来共有十几人被查处。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使永州市政治生态遭受严重污染。湖南省纪委监委为此首次针对一个地方的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部署开展持续一年的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并列出多项“规定动作”。

以案促改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是把握一体推进“三不”内在联系、深化标本兼治的重要载体。像湖南一样,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着力于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释放综合效应。

1

对关键少数精准施教,强化高压震慑

典型案例成“解剖麻雀”标本,警示教育触动灵魂深处。对照案例查摆、找准“病灶”,精准发现个案背后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

他们曾一步一个脚印从基层干起,逐步成长为领导干部;他们曾满怀干事创业的理想,深受组织和群众信赖……这些曾经身居要职的干部,是怎样滑向违纪违法深渊的?

浙江省纪委监委选取近年9起省管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并于1月24日在省纪委全会现场播放,与会干部集中观看。各市县领导干部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在市党委“一把手”带领下同步观看。

正风肃纪,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以案为鉴,才能以案促改。

浙江省不仅从上而下组织各级领导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还组织各地各单位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活动,深入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原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强化拒腐防变能力。深化标本兼治,结合所在地区、单位实际,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注重用活案例深化警示教育,推动近距离“听”,打造“零距离”警示教育课。2021年以来,牡丹江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周景隆,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校长陈虹岩等人违法案件开庭时,省纪委监委均要求当地与违纪违法领导干部行业领域相近、职务职级相近的党员领导干部旁听。

在多层次、广覆盖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坚持把“关键少数”作为重点教育对象,注重选取典型案作为反面教材,对其精准施教。2021年,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从最新查处的案件中,梳理筛选12名落马省管干部的忏悔书结集编印,发放给现职省管干部阅读,为“关键少数”再念“紧箍咒”,重敲“警示钟”。

湖南省纪委监委深入剖析永州市近年一些落马省管干部案件,发现他们大都热衷于搞团团伙伙“小圈子”。

“开展警示教育,就是要让大家认清‘小圈子’的危害,坚决反对‘小圈子’,主动退出‘小圈子’。”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永州市以案促改专项活动除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外,还包括其他6项“规定动作”,即市四套班子和县(市、区)委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书记对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进行集体谈心谈话;案发地三县(市)委书记结合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和当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讲授廉政党课;对案件涉及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移送、深挖细查、精准处置;针对“以权分红”“以权谋息”等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腐败问题,在全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活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机制。

2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落实

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通过跟踪监督,督导推动案发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以案促改

“彭三背离初心、擅权妄为、敛财纳贿,让国资系统政治生态蒙尘,我们必须深刻反思、引为镜鉴。”日前,天津市国资委党委组织“两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讨论剖析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主任彭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为切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压实国资委党委主体责任,将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查摆问题、专项治理、建章立制有机结合,以清廉国资、清廉国企单元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体系,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在国资系统落实见效。

痛定思痛,天津市国资委结合国资系统内严重违纪违法案例,针对“关键少数”,制定加强对市国资委“一把手”、领导班子及成员监督的办法,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并健全了加强对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日常监督的制度。

2021年9月,天津出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办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案促改,必须压紧压实案发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后,围绕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通过跟踪监督、督导推动,督促案发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问题、建章立制等工作落到实处。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纪委监委注重综合梳理类案、个案涉及的共性、典型性、苗头性问题,深入查找责任落实和权力运行制度机制漏洞,督促主责部门整改提高。

“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及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委巡视组原正厅级巡视专员于宝国等个案背后的共性问题进行深挖,对其曾任职的绥化市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有力督促绥化市委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而在浙江,省纪委监委深刻汲取周江勇、马晓晖等案件的教训,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全省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047份,督促推动及时补上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针对政商交往中资本腐蚀“围猎”、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充当“白手套”等问题,协助省委出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清单式提出“五个严禁”的行为规范,加大受贿行贿一起查力度,有力推进行贿人信息库建设,压缩腐败生成空间。

3

筑牢制度防火墙,推进深入治理

既要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又要针对深层次问题,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机制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科科长于良、稽核科科长姚韶峰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参保人员信息,骗取巨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去年,两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腐败分子虽已被依纪依法惩处,廉洁风险仍在。案发后,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与指导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同时,深入剖析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机制漏洞,筑牢制度“防火墙”。全市各经办机构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和实施细则,人社、财政、公安、医保等20个单位和四个城区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责任清晰、协同联动、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市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共排查出隐患问题175个,已整改160个。

深化标本兼治,既要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又要针对深层次问题,及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机制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充分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浙江省文成县百丈漈镇财政所原所长林希涛,通过虚构周转资金、无依据空列暂付款、无依据直接划转资金等方式,套取侵吞公款6176万余元;庆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原财务人员倪乐平,通过支出不入账、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方式,6年时间侵吞公款共计3.14亿余元……触目惊心的乡镇基层财务人员“小官大贪”案件背后,有哪些深层次问题?

浙江省纪委监委对典型案例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由浅入深进行剖析研判,并向省委报告。坚持将审查调查与强化对主管部门、所属领域的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会同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深入案发地方、单位开展督导调研,梳理出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制度不规范、内控执行不到位、资金监管不严格、扶贫资金截留挪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支出等6类突出问题。

堵漏洞、强机制、防风险、促治理。浙江省纪委监委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发出《关于加强基层财政资金监管的监察建议书》,督促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督促财政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强化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的实施意见》,系统重塑基层财政资金精准直达、有效使用、严格管理的体制机制。

把监督融入治理,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以全省“乡镇财政管理强基固本落实年”活动为载体,做到问题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到位。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整改问题6296个,整改完成率93.75%。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基层财政权力运行流程和问题易发多发环节,推进基层财政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实现纪检监察监督与财政、审计等监督贯通融合,推动财政行权全过程同步监督、监督数据全面归集、异常信息实时预警。

本报记者 初英杰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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