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挂靠公司办理缴纳各项保险为由进行诈骗 海口一女子骗取101万余元被检方公诉

[焦点] 时间:2024-05-01 18:28: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86次

原标题:以挂靠公司办理缴纳各项保险为由进行诈骗 海口一女子骗取101万余元被检方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挂靠公司各项南海网、办理保险被检南国都市报3月12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1992年出生的缴纳进行海口女子陈某某以为他人挂靠公司办理缴纳各项保险为由,骗取6名被害人101.23万元后,为由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挥霍。诈骗记者3月12日获悉,海口陈某某被抓后,女骗海口检方已于今年1月29日对陈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取万

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25日期间,余元被告人陈某某谎称自己是挂靠公司各项中国某国际旅行有限公司员工,在取得被害人的办理保险被检信任后,便开始对被害人郑某甲、缴纳进行郑某乙等人称自己可以为他们办理挂靠某公司补缴社保、为由缴纳医保、诈骗疫情补助等各项保险手续。海口陈某某自行从淘宝网购买“中国某国际旅行有限公司”、“中国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等公章,并委托美兰区某图文快印店伪造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参加社会保险证明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表》、《基本医疗个人账户全部划账清单》等文件,制作虚假合同、收据、参保缴费凭证等单位参保材料欺骗被害人,以缴纳各项保险金、激活账户等名义收取被害人郑某甲、郑某乙、吴某某、叶某某、郑某丙、刘某某交付的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01.23万元。

事情暴露后,2020年10月12日,陈某某在家中被警方抓获归案。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为他人挂靠公司办理缴纳各项保险为由,骗取6名被害人101.2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天宇)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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