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4月3日开始

[知识] 时间:2024-01-23 16:13: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8次

  新华社香港3月26日电 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25日宣布,香港行政选举第六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的特区提名提名期及委任选举主任的公告25日刊宪。行政长官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长官提名期由4月3日开始,期月至4月16日结束。日开

  按照《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第541J章)的香港行政选举规定,候选人必须在提名期内的特区提名通常办公时间内,亲自到中环爱丁堡广场三号展城馆,长官把填妥的期月提名表格送交选举主任。

  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日开中国公民、没有外国居留权、香港行政选举年满四十岁,特区提名并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二十年,长官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期月

  每名候选人的日开提名须由不少于18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作出,其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的五个界别中每个界别不少于15名选举委员。

  选举管理委员会已委任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杨家雄法官为本次选举的选举主任。

  另外,根据《选举程序(行政长官选举)规例》(第541J章)第4A(5)(b)条,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在决定某候选人是否获有效提名时,可要求该候选人提供资审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资料,以令其信纳该项提名有效。

  (记者 苏万明)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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