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一派出所长充当赌场“保护伞”被查

[知识] 时间:2024-04-29 22:44:3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20次

  因存在通过民间借贷等违规获取大额回报、保护伞收受监管对象钱财、福建给赌场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泰宁福建省泰宁县公安局原副主任科员刘炳林日前被开除党籍、派出开除公职,所长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充当

  2011年,赌场时任泰宁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被查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兼水东警务队队长的保护伞刘炳林了解到李某某、邓某某、福建陈某某在泰宁县做一些“投资生意”,泰宁每个月都能获取高额收入。派出看着他们生意兴隆,所长财源广进,充当刘炳林动了歪脑筋,赌场想从中分一杯羹。

  在得知李某某等人所谓的“投资生意”主要是在赌场上放高利贷和放“水钱”(小额放贷)后,刘炳林主动向他们伸出“橄榄枝”,要求借钱给他们,并按每月5%至15%不等的利率收取高额利息。

  邓某某为获得“照顾”同意了刘炳林的借款要求,刘炳林向邓某某承诺“以后有什么事也可以帮点忙”。之后,刘炳林借给邓某某10余万元,从中获利5万余元,并要求邓某某将未支付的利息向其出具借条。以同样的方式,刘炳林又找到李某某和陈某某,向二人借出钱款30余万元,并从中获利20余万元。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从“借贷生意”中获利颇丰的刘炳林,从此成为了涉黑涉恶势力的“保护伞”,对辖区内发生的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每次出警也仅仅是走走过场,致使邓某某等人开设的赌场屡次逃脱查处。至案发前,刘炳林通过高息借贷非法获取“保护费”40余万元。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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