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中元节期间城区禁止燃烧冥钱冥纸、燃放烟花爆竹

[休闲] 时间:2024-05-04 11:06: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44次

原标题:道县:中元节期间城区禁止燃烧冥钱冥纸、道县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中元止燃纸燃竹相关规定,近日,节期间城道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发《关于道县主城区中元节期间禁烧冥纸冥币和禁放烟花爆竹的区禁钱冥通告》,2021年中元节期间,烧冥道县主城区全面禁止燃烧冥钱冥纸、放烟燃放烟花爆竹。花爆

一、道县禁烧时间:2021年8月16日零时起。中元止燃纸燃竹

二、节期间城禁烧区域:县城东至上关零公里、区禁钱冥南至道贺高速公路入口、烧冥西至火车站(营江街道机关驻地)、放烟北至汽车北站(工业大道),花爆以上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道县公共区域内。

三、违禁处罚

1、街道、县直单位和省市驻道单位因庆典、搬迁或其它事由,在城区禁止范围内违禁燃烧冥钱冥纸、燃放烟花爆竹的,对街道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省市驻道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建议作出相应处理。

2、街道、县直单位和省市驻道单位机关院内及其对外出租门店,每发生一起违禁燃烧冥钱冥纸、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处罚该单位5000元。街道、县直单位和省市驻道单位下属机构在城区违禁燃烧冥钱冥纸、燃放烟花爆竹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3、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在城区违禁燃烧冥钱冥纸、燃放烟花爆竹的,每次分别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国家公职人员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发生在单位院内的,同时处罚该单位5000元;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发生在非机关院内,同时处罚其所属单位2000元。

4、市民在城区违禁燃烧冥钱冥纸、燃放烟花爆竹的,每次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监督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如有发现违禁燃烧冥钱冥纸、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可拨打12319投诉电话进行举报,经核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谢万波 何阳光)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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