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份!长春汽开法院发出《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娱乐] 时间:2024-04-28 14:09: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91次

原标题:全省首份!全省汽开权履长春汽开法院发出《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2月6日,首份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长春与以往不同的法院发出是,法官根据案情需要组织双方当事人签署了《探望权履行承诺书》,探望通过司法见证的行承方式对离异夫妻行使子女探望权进行规范和引导。这是诺书全省法院首份在离婚诉讼阶段发出的《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案情简介

纪某和倪某因感情破裂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全省汽开权履并约定唯一婚生女由倪某抚养。首份但在调解过程中,长春双方就探望权行使问题未达成完全一致意见。法院发出纪某要求定期接走孩子,探望倪某以孩子需要补课等理由拒绝。行承

组织签署

为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完全和解,诺书法官向双方释明良好亲子关系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全省汽开权履重要性。在充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探望权和家庭教育责任的相关规定后,法官积极引导双方签署了《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探望权履行承诺书》系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通过签署承诺书,一方面可以督促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尊重对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导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依法合理行使探望权。

法官解读

离婚纠纷案件关系未成年被抚养人的身心健康,应加大调解促和力度。根据《民法典》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尝试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融入探望权的同步调解,有利于减少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次生”伤害。《探望权履行承诺书》的签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衍生矛盾纠纷和强制执行情形的发生,为破解“探望难”提供了新的解决路径。同时,法院发出《探望权履行承诺书》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可以起到诉源治理的法律效果。

法条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通讯员 翟晓蒙

图片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供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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