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财政部近日下发《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部对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表示,高校公寓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免征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房产通知
各省、自治区、财政直辖市、部对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高校公寓国家税务总局各省、学生自治区、免征直辖市、房产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高校办学,部对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高校公寓现就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