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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了,劳动权益有法保护

[休闲] 时间:2024-04-28 15:06: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31次
  中评社北京3月1日电/据法制日报报道,复工了法制日报3月1日消息,劳动随着各地对疫情防控的权益精准施策,生活生产秩序正在有序恢复,有法企事业单位逐步开始复工,保护力争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复工了与此同时,劳动令人欣慰的权益是,一些被感染新冠肺炎或是有法疑似病例的劳动者,在医务工作者的保护精心治疗下也在逐渐恢复健康,这些职工作为劳动者的复工了权益应当如何保护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劳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梳理了相关的权益热点问题,予以解读。有法  问:企业能否与新冠肺炎患者、保护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解除劳动合同?  答: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不可以解除,企业应依法履行合同,但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问: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内双方合同到期的,能否终止劳动关系?  答:根据北京市人社局上述规定,在此期间内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问:患有新冠肺炎的劳动者在医疗期届满后,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答:患有新冠肺炎的劳动者在医疗期届满后,根据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规定,如果其尚在隔离治疗期间,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劳动者发生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问:劳动者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资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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