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支持农垦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债等方式筹集资金

[综合] 时间:2024-05-05 16:01:3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67次

原标题:海南:支持农垦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海南发债等方式筹集资金

新海南客户端、支持债等资金南海网、农垦南国都市报4月15日消息(记者 杜倬荷)4月15日,企业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发展的通过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到,境内支持农垦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外上发债、筹集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筹集资金。海南

《措施》提出,支持债等资金加强农垦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农垦对农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继续保留单列下达,企业支持农垦企业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禀赋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和休闲旅游业、通过现代服务业、境内高新技术产业等优势产业。外上海垦集团根据产业发展及项目进展情况,每年年底提出下年度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农垦项目建设需求,保障农垦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特别是垦地融合项目的落地实施。

支持市县政府按程序优化垦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用地布局。按照省政府部署,探索依法依规开展农垦现状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方式跨区域调剂试点,要注意平衡省、市县和农垦等各方利益,确保国有土地资源资产权益不流失。继续推进农垦土地资产化资本化,开展农垦土地承包租赁费资产证券化。

支持农垦企业多元化筹措资金。积极挖掘垦区资源,支持农垦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发债、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垦企业首发上市及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农垦企业进入我省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发挥积极作用,投向农垦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种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鼓励其高质量发展。

统筹利用相关渠道资金。强化规划引领,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将农垦产业和垦地融合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纳入省与市县相关项目建设规划,继续统筹利用农业生产发展、天然橡胶基地建设、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相关渠道资金予以支持。(杜倬荷)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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