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院士增选纪律 中国工程院明确提出“八不准”

[休闲] 时间:2024-05-01 20:08: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78次

  中国工程院24日发布消息说,八不准针对2019年院士增选工作即将开始,严肃院士院明为进一步把好增选“入口关”,增选中国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纪律院士队伍,使院士制度成为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健康成长的工程强大正能量,中国工程院对院士增选有关纪律规定进行重申,确提并结合新的八不准形势,明确提出以下“八不准”。严肃院士院明

  ——院士不准从事任何违背科学道德、增选中国损害院士声誉、纪律可能影响院士增选公正性的工程活动,必须站在国家高度,确提客观公正地做好院士增选工作。八不准

  ——院士不准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严肃院士院明礼品、礼金;谢绝候选人及其委托人的增选中国拜访,坚决抵制“跑院士”等不正之风。

  ——院士不准参加候选人及其单位在增选期间组织的活动,确因学术交流需要参加的,须向所在学部书面报告,并不得领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讲课费、评审费、咨询费等。

  ——候选人及其单位不准通过任何方式向院士赠送礼品、礼金,从事助选拉票活动。

  ——候选人及其委托人不准以汇报、请教、征求意见等名义拜访院士,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

  ——候选人不准有弄虚作假、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对个人以往有关学风道德和违纪违规问题须如实报告。

  ——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在提名、评审和选举过程中违规干预增选工作,不得收受候选人及其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

  ——所有参与增选工作的人员不准泄露增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及调查处理意见、选举结果等评审选举信息。

  《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近日也获该院第七届主席团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强调,院士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提名权、取消投票权等处理;候选人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次候选人资格、取消今后被提名资格等处理;机关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中国工程院是中国工程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性、咨询性学术机构,由院士组成,致力于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中国工程院现有862名院士,其中,香港院士7名,台湾院士3名,院士增选每两年举行一次。(记者 孙自法)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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