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计时!11月1日起北京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扣车罚款

[休闲] 时间:2024-04-28 23:18: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9次

人民网北京10月25日电 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倒计动自11月1日起,时月上路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扣车罚款处罚。日起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北京标电对于发放临时标识的骑超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将面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临扣

据了解,车罚北京市对发放临时标识的倒计动自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10月31日结束,11月1日起,时月上路此类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日起截至10月20日,北京标电北京交管部门已为122.9万辆合规电动自行车办理了登记上牌手续,骑超目前北京市已登记上牌的行车合规电动自行车总数为333.3万辆。

11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围绕重点路口路段、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等,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超标电动车上路后,可先行扣留车辆,并对骑车人处以1000元罚款。除此之外,交管部门还将重点查处以下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一是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

二是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

三是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

四是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

此外,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部分处罚标准如下:

一是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

二是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三是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对行驶证、号牌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四是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王连香)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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