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梅中国(02282.HK):修订及重述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的条款

[探索] 时间:2024-04-29 08:07: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89次
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7月2日丨美高梅中国(02282.HK)公布,美高梅中公司已于2023年6月30日与放款人以修订函的修循环信贷方式订立协议,据此,订及第项的条放款人及公司同意修订及重述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的重述条款,于签署当日起生效。融通

初始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

2020年5月26日,美高梅中公司与若干放款人订立协议,修循环信贷据此,订及第项的条放款人同意向公司提供总额为23.4亿港元的重述第二项无抵押循环信贷融通,最后到期日为2024年5月15日。融通公司有权选择将融通金额增至最多39亿港元,美高梅中惟须受限于若干条件。修循环信贷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自协议日期起至最后到期日前一个月当日(包括当日)止期间可供提取,订及第项的条惟须达致先决条件。重述2020年6月29日,融通公司将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的可供动用但尚未动用信贷融通增加7.8亿港元至31.2亿港元。

修订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

除年报中所披露对财务契约作出的轻微修订外,根据该等修订,建议就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若干主要条款作出的修订如下:

经修订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的最后到期日将由2024年5月15日延长额外两年至2026年5月15日。

经修订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项下的全部承诺为31.2亿港元,并可选择将融通金额增至最多58.5亿港元。

于进行豁免若干财务契约直至其到期之修订后,诚如年报所载,经修订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项下获允许的杠杆比率及获允许的利息覆盖比率将进一步修订如下:

“债务总额”(用于计算杠杆比率的金额)的定义为集团所有金融债务本金总额中修改为剔除“任何金融债务次于及受限于根据财务文件需事先全额支付所有欠款(包括美高梅国际酒店集团循环信贷融通)的付款权利”。

在申请贷款所需的先决条件文件中,根据经修订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毋须提供循环信贷融通已获悉数提取的证据。

经修订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将按浮动年利率计算利息,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为基准加利差(介乎1.625%至2.75%之间)计算,并将按公司杠杆比率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及订约方于该等协议中协定的其他轻微修订外,经修订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项下的其他主要条款与现有第二项循环信贷融通项下的条款相若。倘美高梅国际酒店集团不再直接或间接为公司已发行股本50%以上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则控制权变更条款仍属有效,且循环信贷融通须予预付(“指定履约责任”)。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只要指定履约责任继续存在,公司将于其后的中期报告及年报中作出持续披露。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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