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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小事:追美

[百科] 时间:2024-05-02 14:56: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66次

  中国小康网讯 独家专稿

  不晓得你们有没有这样的大城体会:买到一双好穿的鞋,穿到坏了都舍不得丢,小事只要不是追美头通底落,是大城断然不会轻易舍去的。

  我就有过这样一双鞋,小事在全家福上它显得很突兀。追美那张照片中人可真不少,大城有爷爷、小事奶奶、追美大伯、大城伯娘、小事父亲、追美母亲、大城八娘、小事张叔,追美还有我们14个小孩子。我穿着大姐做的线尼衣服站在第一排,脚下的那双鞋也是记忆中我穿过的第一双皮鞋。这是一双反牛皮的高帮劳保鞋,扎实耐穿,价钱是六块零八分,妈叫我先去百货大楼二楼皮鞋专柜看好了价钱,回来向她汇报,经“批准”后我再自己去买。妈特意嘱咐我买大一码,第二年好接着穿。

  照片上穿着皮鞋的还有堂妹小丽,她穿了一件粉色灯草绒的上衣,荷包上绣花的那种,脚下穿的是丁字皮鞋。当时顾府街上有这样的说法:城头人,大不同,身上穿的是灯草绒。我也想要一件灯草绒的衣服,因为它和丁字皮鞋、尼龙袜一样,都是很时髦的。爸听了我的“愿望”后就说,“那个灯草绒有什么好的?一蹲在草里就溶了。”

  好在后来我穿上了高跟鞋,但它并不合脚,有点大,还漏水,每次只要下雨,回家袜子一定是湿了大半截的。毕竟这是二姐穿过之后下放给三姐,然后三姐又下放给我的,不能挑剔太多。我考取学校到贵阳读书的时候,才终于满心欢喜地拥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一双高跟鞋,是三姐送我的一双大红色合成革高跟皮鞋。没穿多久,我就在学校下楼梯时不小心摔了,结果把鞋跟也摔断了,换了跟以后经常有钉子从后跟跑出来,我就这样和它“不欢而散”了。

  参加工作以后,我花17块钱买了一双银灰色的牛皮鞋,款式非常好看,却并不好穿,又硬又夹脚,竟在我的十个脚指头上打了八个鸡眼。我每天都含着眼泪穿,走一走又停一停,就是舍不得丢,毕竟花了半个月工资啊,所以宁愿让脚受些气。

  除了各种好看的鞋之外,穿对了裤子,也是一种时髦的体现。

  我曾经想要一条银灰色中长纤维的喇叭裤,当时在花街上12块钱一条,我盼了整整一个学期,快到过年的时候,才把我的想法告诉大姐,希望她可以说服妈给我买那么一条。妈倒是同意给我做一条,但是要和五妹套裁,一人一条,这样可以节约一些布料。于是大姐就到东街上的中东商店扯了一段料子,我回家一看,是黑色暗花的布料,不是我想要的银灰色中长纤维布料,加上套裁下来裤脚只有六寸半,遮不住鞋子,一点都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我郁闷了好久。

  跟喇叭裤一起流行的还有一种走私裤,一般是女式的,15块钱一条,有点像后来穿过的棒棒裤,是有弹力的,没有拉链,也没有裤袢,无需系皮带,很方便,一开始只有藏蓝色,后来慢慢有了墨绿色、灰色、咖啡色、黑色,甚至还有红色和白色的。顾府街那些时髦女子基本上人手一条,把大腿绷得紧紧的,非常性感。这种裤子要托人从广州带,一般请人一起带的还有一按就开的自动伞,可以经常故意撸一撸袖子显摆的电子表。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流行牛仔裤了,也是从广州那边带过来的。三姐带我到她的一个同学家里买了条苹果牌的牛仔裤,配上我的红色堆领毛衣,的确很拉风,走在大街上,别人都要多看两眼,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现在回想起来,当年的赶时髦更多的是随波逐流,多少有些攀比的心理,不像现在,在保持爱美天性的同时,人们更多的是在寻求一种适合自己的自然的美。(顾新红)

顾新红

  作者:顾新红

  生于六十年代,

  长于安顺顾府街,

  用处女作展现大城小事,

  传之以口出之于心,

  体味人与城的相伴相融。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报道)

  本文刊登于《小康》2018年9月上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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