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市场主体67种轻微违法行为“首犯免罚”

[综合] 时间:2024-04-29 00:15: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92次

  原标题:浙江对市场主体67种轻微违法行为“首犯免罚”

  近日,首犯免罚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浙江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首次、对市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场主67种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告知承诺制。体种《意见》自2019年9月15日施行。轻微此前,违法告知承诺制一般多适用于行政许可事项,首犯免罚在行政执法监管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尚属首创。浙江

  具体来说,对市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是场主指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以及通过投诉举报、体种部门移送、轻微上级交办等掌握案件线索后开展的违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初步认定并告知当事人存在轻微违法行为,首犯免罚经批评教育,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承诺及时纠正或在约定时间内纠正,则市场监管部门不再予以查处的一种制度。

  据了解,适用告知承诺制需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包括: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具备整改条件;属于首次违法,且当事人无主观故意;属于《适用告知承诺制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所列情形。

  几年前,杭州方林富炒货店因为用了“杭州最好的炒货店铺”等“绝对化宣传用语”,被罚了10万元。今后,这样的行为如果及时改正,经营户就能获得一次“首错免罚”机会。

  该《意见》明确适用告知承诺制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目前,该清单包含广告监管、商标监管、证照登记、产品质量监管、计量标准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管等多个领域共计67个事项。对这67种轻微违法行为,当事人自愿承诺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市场监管部门则不予以查处。同时,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执法实践适时予以调整。(记者 邹倜然 通讯员 孙书玲)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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