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推行上门检验等便民服务

[综合] 时间:2024-05-06 14:54: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33次

原标题:海南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推行上门检验等便民服务

新海南客户端、海南南海网、开展南国都市报8月25日消息(记者王燕珍)近日,摩托门检海南省公安厅部署全省公安机关自2020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车交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5个月的通安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路查路检,全集严查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中整治推酒驾醉驾、行上闯红灯、便民逆行、服务不佩戴安全头盔、海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开展不按规定让行、摩托门检逾期未检验、车交逾期未报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通安

据介绍,集中整治期间,各地公安机关执行严重违法顶格处罚,凡是摩托车超员载人的,一律就地卸客并依法处罚;凡是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当场整改,违法行为未消除的,不得放行;凡是查获未注册登记、逾期未检验的摩托车,一律查扣摩托车,并责令摩托车所有人(管理人)限期办理相关登记、检验业务;凡是查获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一律依法收缴并送交回收企业强制报废;凡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一律行政拘留;凡是醉酒或再次饮酒驾驶摩托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一律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凡是涉嫌被盗抢摩托车,一律移交给当地刑侦部门处理。

省公安厅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落实办证便民措施:

1.增加摩托车办证服务窗口。将在具备条件的公安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服务站(执法站)等场所增加摩托车办证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2.推行摩托车检验便捷措施。主动协调当地摩托车检验机构派出有检验资质人员,随同上门开展摩托车检验,对经检验合格的摩托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发定期检验合格标志。主动协调保险机构派员随同上门服务,实现办理摩托车年检业务“一站式”服务。

3.持续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通过摩托车售前集中查验、绿色窗口登记办理等措施,进一步推进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对摩托车销售企业较集中的地区,设立机动车(摩托车)登记服务站。

4.集中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对于无驾驶证但具有摩托车驾驶技能的群众,按照公安部139号令有关规定受理申请和组织考试。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可因地制宜,对符合设置摩托车考试场地条件的地点上门就近开展考试。(王燕珍)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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