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有虐待儿童记录个人禁止从事托育机构工作

[热点] 时间:2024-04-29 10:23: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01次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个人工作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卫健委文件明确,虐待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儿童职业道德,热爱婴幼儿,记录禁止机构身心健康,从事无虐待儿童记录,托育无犯罪记录,国家个人工作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卫健委资格条件。

  资料图:婴幼儿做游戏。虐待 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文件指出,儿童《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适用于经有关部门登记、记录禁止机构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从事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托育半日托、国家个人工作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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