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乐视网赔偿投资者20.4亿元 后续投资者仍可另案起诉

[综合] 时间:2024-05-02 17:57: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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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21日晚,元后备受关注的续投王某等2496名投资者诉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普通代表人案取得重大进展。案起(乐视退维权入口)

  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投资者支付投资差额损失、审判视网诉佣金、决乐印花税等赔偿款20.4亿元,赔偿贾跃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投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10%的亿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元后还有部分被告中介机构、续投高管承担比例不等的连带赔偿责任,部分被告中介机构、高管免责。

  案情回溯:2021年4月12日,乐视网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其中载明:乐视网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乐视网合计罚款 2.4亿余元,对贾跃亭罚款2.41亿余元。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乐视网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尚未起诉的受损投资者仍可另案索赔。

  暂定:自2010年7月30日(含)至2017年7月10日(含)期间买入、并于2017年7月10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乐视网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参加诉讼。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之日至全部卖掉之日或现在)、详细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责任编辑:韦子蓉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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