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耕地用途管制 四川省首个市州1号田长令发布

[综合] 时间:2024-04-28 07:07:1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26次

原标题:加强耕地用途管制 四川省首个市州1号田长令发布

近日,加强四川省资阳市第1号田长令《关于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的耕地管制令》(以下简称《田长令》)正式发布。据悉,用途这是川省长令自去年6月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首个市州意见》后,四川省第一个发布田长令的号田市(州)。

《田长令》从八个方面进一步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发布严格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加强确保年度现状耕地面积较上年度现状耕地面积不出现净减少。耕地管制

严保护:

明确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四个“严禁”

明确一般耕地管理五个“不得”

《田长令》明确,用途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川省长令继续保持不变,现状种植棉、首个市州油、号田糖、发布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加强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田长令》还明确,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重管控:

严格要求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

切实加强耕地“流入”“流出”管理

《田长令》坚持耕地源头管控,坚持“以进定出、先进后出、进大于出”的原则,严格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确保年度现状耕地面积不净减少。

《田长令》明确每年2月底、6月底,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属地本年度拟流出耕地的规模、布局、时序,落实拟恢复耕地面积和位置等汇总形成耕地“进出平衡”意见,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每年 3月中旬前、7月中旬前,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发展改革、水务等部门对拟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必要性和规模、区位的合理性,以及拟恢复耕地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合理确定耕地年度“进出平衡”规模、布局并上图入库,认真编制县级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及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此外《田长令》切实加强耕地“流入”管理,从严管控耕地“流出”管理。根据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意愿等情况,认真开展可恢复耕地的地类调查评价,建立完善耕地恢复后备资源数据库。同时,鼓励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和质量较低、零星分散的耕地。涉及符合规定占用耕地实施国土绿化(含绿化带),将耕地转为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将流转给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的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新建水利水电工程中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涉及占用耕地的,以及其他改变耕地地类且符合耕地“进出平衡”政策要求的情形,必须纳入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等。

看落实:

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

主动公开田长制责任人和责任事项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目前我们已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设市级田长9名、县级田长109名、乡级田长 810名,统一制发《田长巡田工作手册》1500册、《田长巡田记录本》20000册,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据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落地落实村级“一长两员”责任,设村级田长 2300名、网格巡视员1150名,将全市耕地划分成1172个责任单元,网格化全覆盖严格耕地管护。“确保每个网格耕地有人管理、有人保护。”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资阳市将聚焦全面推行田长制,建立完善田长制相关配套措施和机制,构建落实四级田长责任体系并实质化运转。开展常态化田长巡田督导及专项工作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年度考核要求做好对各级田长的考核。制定统一的田长公示牌,主动公开田长制责任人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大力宣传田长制政策,增强全社会关注耕地、保护耕地意识,形成耕地保护强大合力。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责任编辑:百科)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