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出台劳动关系16条举措助国企改革提质增效

[探索] 时间:2024-04-29 09:35: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00次

原标题:山西省出台劳动关系16条举措助国企改革提质增效

6月2日,山西省出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台劳我省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动关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16条具体举措,系条效助力国有企业提高职工再就业能力,举措防止国有企业欠薪欠保,助国质增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企改

在规范国有企业劳动用工方面,革提《意见》明确,山西省出确保劳动合同应签尽签,台劳国有企业应依法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动关建立劳动关系,系条效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举措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助国质增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不得突破“临时性、企改辅助性、替代性”,用工数量不得超过企业用工总量的10%。依法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严格执行企业裁员报告制度。

在妥善安置煤矿智能化建设富余职工方面,《意见》从鼓励职工离岗创业、支持企业内部分流、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五个渠道,明确对离岗职工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给予场地租赁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等多项扶持政策,助力企业分流安置富余职工。

在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经济效益同向联动机制,适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及时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

在加强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方面,《意见》明确,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努力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

《意见》明确,强化劳动争议调处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维稳,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发生欠薪欠保问题的国有企业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零容忍根治农民工欠薪。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在确保不发生新的社会保险费拖欠的前提下,压实企业清欠主体责任,妥善解决历史欠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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